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河南省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紧紧围绕示范区管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工作,立足为企业“减负松绑”做文章,紧扣各项清单任务,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推动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全面落地有效。该局近日出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力推进政采营商环境向纵深发展。
“二十大召开之后,我们更加了解财政实力在严峻挑战中发展,在巨大考验后壮大,政府采购作为调整经济的重要手段,它必须以党的新时代指导思想为指针,紧跟时代步伐,紧紧围绕经济工作这个中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服务。”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政府采购办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此次该局印发的《通知》提出22条举措,聚焦不同采购主体的责任,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预算管理和执行 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有这种态度,才能进一步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该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规定,对经费需求较大或者测算难度大的采购项目开展预算评审,并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估,将评审、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申报、调整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超过规定时限尚未实施采购的项目资金,原则上视同预算不再执行并予以收回。
在该负责人看来,落实好采购人主体责任首要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改革和政策要求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通知》要求采购人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工作机制,细化内部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加强对采购需求、信息公开、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质疑投诉、政策功能、绩效评价等内控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不得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方式规避主体责任。
代理机构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 强化评审专家业务培训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公开哪些信息?在哪里公开?
《通知》规定,政府代理机构要依法在“河南政府采购网”面向社会公开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意向信息、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金额、采购结果、收费标准等政府采购信息,要确保发布的采购信息完整准确。
据介绍,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评审专家的管理,在《通知》中也明确要求加强评审专家的日常培训,新入库专家,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评审活动。适时根据法规政策变动情况举办专家培训。培训围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评审流程业务和纪律要求等内容,采取线下线上方式开展,结合案例进行讲解。
降低采购交易成本 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活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示范区管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主要采取三项措施来降低采购成本。
一是健全完善电子化采购制度,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实现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响应)、参加开标评审、签订合同等全流程在线完成。
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条款制度,明确预付款比例、条件和时间等内容,并根据供应商履约能力、纳税信用等级状况,可以以预付款承诺书替代预付款保函等证明材料。
三是放大政府采购政策功效,助力解决供应商融资贵、资金不足等困难,切实降低供应商资金成本。
《通知》将“严”“全”的主基调贯穿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推动济源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